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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候选人的通知
2022-02-22 11:3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候选人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我校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提名名额

我校可提名候选人名额为2名。 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 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 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当届获奖者中产生)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 40 周岁( 1981 1 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 45 周岁( 19761 1 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
以学院为单位,各学院限额推选不超过1名候选人。不受理专家提名或个人渠道推荐。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 一票否决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推荐候选人选如实填写《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

请于2022225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推荐表报送科技处,获得学校推荐资格后打印纸质版一式 7 份(其中原件 2 份)
六、联系方式

程昕 86180305

附件: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山东省内推荐用)

附件【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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