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Achievements

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一批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时间:2026/05/19 浏览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财政投入和社会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情况,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按照省科技厅统一部署,决定开展2026年度第一批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山东省内单位单独研究开发,或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与外单位合作研究开发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等),其中,执行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含基金、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鼓励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

二、登记条件

1.各级、各类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计划项目形成的成果。须提供项目下达单位盖章的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资料,验收、结题或评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以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时间为准)。

2.自选项目形成的成果。高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国有企业等支持形成的成果,须提供项目下达单位盖章的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资料。其余(含个人自选研发)项目形成的成果,提供评价报告(评价报告须经各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结题、验收或评价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以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时间为准)。

3.科技成果登记按照属地管理或行业管理,不得重复登记。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登记。

三、登记流程

2026年开始,我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启用在线版登记系统(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https://cgdj.tech110.net/),具体流程如下:

1.有登记需求的,请联系科技处申请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

2.成果完成人登录系统,通过“成果信息录入”模块填报成果相关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证明材料,有转化需求的项目或者重大项目,需填写科技成果信息表(附件3)和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附件4),另外,自选项目需提供项目下达单位盖章的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资料的扫描件,上述电子材料请于5.20前发送至732470600@qq.com(无需报纸质版)

3.成果完成单位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成果信息维护”模块将成果进行上报,并将成果完成情况公示函(附件1,word版和PDF盖章版)报送至区教育厅科技主管部门。

3.教育厅主管部门登录系统,通过“成果信息维护”模块审核成果相关信息,并将科技成果完成情况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完成成果信息上报,并将成果完成情况公示函(word版和PDF盖章版)、相关电子材料上报科技厅

四、填写要求

1.以应填尽填为原则。

2.成果概况、成果立项、成果评价情况须详实填写,不得有漏填项。

3.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化情况按照成果实际情况填报。

4.成果完成单位情况、成果完成人名单、评价委员会名单、评价证书内容(鉴定意见必须填写)须填写详细完整。基金类项目(包括国家基金和省基金)可以不用填写评价委员会名单。

联系方式:解婷,86180920

 附件1科技成果完成情况公示函.docx 附件3科技成果信息表(有转化需求).docx 附件4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docx